11.07
昨天是老爹48岁的生日
不过实话说,这家伙绝对不像是这岁数的人,一点都不……おとなしい!=3=
今天跟岩去北师大领成绩单去了,唉,实在没想到会耗到这么晚……网站失格啊!!
但话说回来,发现北师里走动的女生们都还算不错,比起俺曾经奋斗过的地方要好上几个档次的啊~~~果然是京城里的姑娘盘儿亮,嬖ing,看来当初俺该奔的是姑娘而不是周总
回来的22路车上遇到一位神(经)人,听他跟别人侃了一路的佛法啊,别的就不说了,反正俺是头一遭听了在《大悲咒》之外还有个《小悲咒》
想想也对,大乘佛法→小乘佛法,大长今→小肠陈,所以大悲咒也应该→小悲咒一把
抱着求证的心态俺回家Google了,真有,真的!
只是……为毛是谭咏麟唱的啊?这位同志啥时候成佛发咒了?还是说那位车上的神经人颇好港台流行,所以人指的就是谭校长的这首?
总之,俺是遇见了罕见的神经人,出门真好,开眼界
后来在南门下了120,一转头瞥到了东边对面的马路——
傍晚的天色变得灰暗,路灯却还没到亮起的时间。雾气朦胧间,排的还算齐整的两队人,各穿了近乎蓝鄂的外衣,顶了白色的帽子,缓缓地走在那里,只见那帽子隔了浓雾显得十分乍眼的清冷……
感觉……很见鬼
不知道那领队的导游知道我这想法会不会过来揍我……不过,也许他本人就像是白/釐枉鑢说不定~傍晚反正是百鬼夜行的开始时刻嘛
嗯,以上

不过实话说,这家伙绝对不像是这岁数的人,一点都不……おとなしい!=3=
今天跟岩去北师大领成绩单去了,唉,实在没想到会耗到这么晚……网站失格啊!!
但话说回来,发现北师里走动的女生们都还算不错,比起俺曾经奋斗过的地方要好上几个档次的啊~~~果然是京城里的姑娘盘儿亮,嬖ing,看来当初俺该奔的是姑娘而不是周总
回来的22路车上遇到一位神(经)人,听他跟别人侃了一路的佛法啊,别的就不说了,反正俺是头一遭听了在《大悲咒》之外还有个《小悲咒》

想想也对,大乘佛法→小乘佛法,大长今→小肠陈,所以大悲咒也应该→小悲咒一把
抱着求证的心态俺回家Google了,真有,真的!
只是……为毛是谭咏麟唱的啊?这位同志啥时候成佛发咒了?还是说那位车上的神经人颇好港台流行,所以人指的就是谭校长的这首?
总之,俺是遇见了罕见的神经人,出门真好,开眼界
后来在南门下了120,一转头瞥到了东边对面的马路——
傍晚的天色变得灰暗,路灯却还没到亮起的时间。雾气朦胧间,排的还算齐整的两队人,各穿了近乎蓝鄂的外衣,顶了白色的帽子,缓缓地走在那里,只见那帽子隔了浓雾显得十分乍眼的清冷……
感觉……很见鬼

不知道那领队的导游知道我这想法会不会过来揍我……不过,也许他本人就像是白/釐枉鑢说不定~傍晚反正是百鬼夜行的开始时刻嘛
嗯,以上
(⊙⊙?)
昨天晚上饭后打算去天坛的路上,心脏不适,连景泰桥都没走到就折了回家。之后一测血压——高压83,低压50

于是,我传说中的低血压了…………
嘛,反正周末也是要去医院
了,不在乎毛病再多出来一项||||
PS.我是有怀疑自己因为天冷,从而身体发僵,心脏跳动缓慢,血压降低——准备冬眠
。只是这一论点被家人呵斥了囧
今早来公司,开电脑的时候很慢很慢很慢,折腾了两分多钟,然后、、、
桌面空白,程序失踪,看着就跟重装之后似的
囧,我发誓我真的只是开机然后输入密码啊!
在抓紧时间补救的时候还删了一个文件
没怎么补救时就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再关开一下,还会不会这副情景?要还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去补救毛了,反正也是无用功╮(╯_╰)╭
结果,结果,奇迹发生了
就像我昨晚关机时的一样,就像刚才的囧事完全没有发生过一样,一切又都正常了囧
只是方才删掉的文件,就是真的被删了,以此证明刚才不是老子低血压的幻觉
跟同事推测,这机器是穿越到访客账户了,哪怕我没设过这东西,哪怕我最初输入的密码也是俺本账户的……
世界真是神奇啊……
但愿今天平安

于是,我传说中的低血压了…………
嘛,反正周末也是要去医院
了,不在乎毛病再多出来一项||||PS.我是有怀疑自己因为天冷,从而身体发僵,心脏跳动缓慢,血压降低——准备冬眠
。只是这一论点被家人呵斥了囧今早来公司,开电脑的时候很慢很慢很慢,折腾了两分多钟,然后、、、
桌面空白,程序失踪,看着就跟重装之后似的
囧,我发誓我真的只是开机然后输入密码啊!
在抓紧时间补救的时候还删了一个文件
没怎么补救时就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再关开一下,还会不会这副情景?要还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去补救毛了,反正也是无用功╮(╯_╰)╭
结果,结果,奇迹发生了

就像我昨晚关机时的一样,就像刚才的囧事完全没有发生过一样,一切又都正常了囧
只是方才删掉的文件,就是真的被删了,以此证明刚才不是老子低血压的幻觉
跟同事推测,这机器是穿越到访客账户了,哪怕我没设过这东西,哪怕我最初输入的密码也是俺本账户的……

世界真是神奇啊……
但愿今天平安
^ω^
今天中午喝的鲜蔬汤
把舌头烫到了
不过麦记的圆筒
非常有爱,未被留意到的经理(貌似)大叔很可爱的弄了一堆,不仅上面的部分分量很足,就连下面的底托也被充满了~~
正好冰凉受伤的舌头
路上的阳光很好
想回家
把舌头烫到了
不过麦记的圆筒
非常有爱,未被留意到的经理(貌似)大叔很可爱的弄了一堆,不仅上面的部分分量很足,就连下面的底托也被充满了~~正好冰凉受伤的舌头
路上的阳光很好

想回家
秋之凄凄
这么久了,还是不能像玎儿一样习惯废柴上一月不更就自动挂出来的小广告,所以时间一到就不得不搜肠刮肚一番硬扯出点儿东西……
sigh,我自虐吧
惯例的记述最近——
最新得到的消息,昨晚刚口评的模范司机+教练、俺亲爱的爹,得了张违章停车的罚单。昨晚偷懒没让俺倒车入位压了盲道,今早又赖床不起没在警察叔叔贴条之前开车走人,于是2分+200RMB化为泡影
心疼这钱了,还不如让我去败家呢囧
党庆那天我真是以睡眠
杯葛了这次的“盛世盛典”,感觉很不错,那几日的睡眠足得真是我现在回想起来都心潮澎湃起伏不已啊
然后就是听着他们一边歌颂老天眷顾一边吹嘘自己驱雨有方,弄得我十分之不解这到底算是天做孽还是自作孽。
自我感觉比较讽刺的是没过几天,世界媒体大会聚集在帝都召开,胡BOSS还出席讲话了一把。象征自由公正公开的会议偏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召开,不知道下一次会不会开去平壤找金家聚聚。
十一的时候还去权晔家叨扰了一下,然后得到了一个还算是小爆炸的消息:我,居然,被某人,当成了假想敌!?
还真是荣幸,我这么个不求上进的家伙能刺激的某人勤奋求学力图超越……可是我怎么记得跟那人连专业都不在一个方向里啊,可比性ゼンゼンない!!
而且,要不是权晔说出来,我连知道都不知道,被一个人这么默默无闻的惦念,我除了受宠若惊之外,真想当面询问一句“你(丫)不累吗”。
摊手,真是个人有个人追求,我还是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吧,没有傻目标的人生也是不错的
最近自己真正的心情应该叫做衰败,比阴暗角落里枯死的树还要衰败的衰败。
一直自己都是没心没肺的过来的,估计现在的自己也是仍旧的没心没肺,但就算是这样,却突然觉得身边的那些人随着这季节一同衰老了,开始担心现在这样的生活有一日会戛然而止。从小到大,一直都有的梦想就是全家人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不需要什么人加入,也不要什么人离开,哪怕吵架,等想见面的时候还是可以见到,这才叫做一家人,完全的一家人。
理想里,家人各司其职,我是孩子,做父母的永是父母,爷爷奶奶也总是爷爷奶奶,这样多好。但是我终究还是会长大,而他们终究还是会变老。
悲观的时候会想自己就这样守着这家直到最后一人,散了就散了,然后再默默离开世间,让这完全的一家完全的泯灭。快乐的时候又不去多想,尽情活在当下的理想状态。
其实我还是希望,人即此一世就好,不要什么轮回,不用什么宿缘,一世终了万事皆休,自负盈亏、了无痕迹的出现又离开。还是会自私的希望,走在家人之前,让他们迎了我来再送了我走,此后的一切我都不管了。
不能理解那些所谓成长了起来的人都是怎么想的,我想自己大概会一直这样下去了,很满足当下的活着,不求上进,笑
sigh,我自虐吧
惯例的记述最近——
最新得到的消息,昨晚刚口评的模范司机+教练、俺亲爱的爹,得了张违章停车的罚单。昨晚偷懒没让俺倒车入位压了盲道,今早又赖床不起没在警察叔叔贴条之前开车走人,于是2分+200RMB化为泡影

心疼这钱了,还不如让我去败家呢囧
党庆那天我真是以睡眠
杯葛了这次的“盛世盛典”,感觉很不错,那几日的睡眠足得真是我现在回想起来都心潮澎湃起伏不已啊
然后就是听着他们一边歌颂老天眷顾一边吹嘘自己驱雨有方,弄得我十分之不解这到底算是天做孽还是自作孽。自我感觉比较讽刺的是没过几天,世界媒体大会聚集在帝都召开,胡BOSS还出席讲话了一把。象征自由公正公开的会议偏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召开,不知道下一次会不会开去平壤找金家聚聚。
十一的时候还去权晔家叨扰了一下,然后得到了一个还算是小爆炸的消息:我,居然,被某人,当成了假想敌!?
还真是荣幸,我这么个不求上进的家伙能刺激的某人勤奋求学力图超越……可是我怎么记得跟那人连专业都不在一个方向里啊,可比性ゼンゼンない!!
而且,要不是权晔说出来,我连知道都不知道,被一个人这么默默无闻的惦念,我除了受宠若惊之外,真想当面询问一句“你(丫)不累吗”。
摊手,真是个人有个人追求,我还是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吧,没有傻目标的人生也是不错的
最近自己真正的心情应该叫做衰败,比阴暗角落里枯死的树还要衰败的衰败。
一直自己都是没心没肺的过来的,估计现在的自己也是仍旧的没心没肺,但就算是这样,却突然觉得身边的那些人随着这季节一同衰老了,开始担心现在这样的生活有一日会戛然而止。从小到大,一直都有的梦想就是全家人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不需要什么人加入,也不要什么人离开,哪怕吵架,等想见面的时候还是可以见到,这才叫做一家人,完全的一家人。
理想里,家人各司其职,我是孩子,做父母的永是父母,爷爷奶奶也总是爷爷奶奶,这样多好。但是我终究还是会长大,而他们终究还是会变老。
悲观的时候会想自己就这样守着这家直到最后一人,散了就散了,然后再默默离开世间,让这完全的一家完全的泯灭。快乐的时候又不去多想,尽情活在当下的理想状态。
其实我还是希望,人即此一世就好,不要什么轮回,不用什么宿缘,一世终了万事皆休,自负盈亏、了无痕迹的出现又离开。还是会自私的希望,走在家人之前,让他们迎了我来再送了我走,此后的一切我都不管了。
不能理解那些所谓成长了起来的人都是怎么想的,我想自己大概会一直这样下去了,很满足当下的活着,不求上进,笑
KILLER
杀人这种事,做的时候都能算是变态的吧,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使用什么手段、之后又怎么处理,在毁灭掉一个生命的那一刻不能不说是变态。
其实,变态也没什么太大问题,但凡某人的价值观与大众主流不符,就会被称为变态;比如对同志群体,又比如对异装癖、恋童、冰恋等。而且大众主流终归是个虚词,谁也都没有什么具体标准,于是乎拿自己做基准的人很多,把凡是不符合自己看法的人都归为变态。
叹气,只要是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侵犯他人权益,纵是变态又何妨?
不过为了贯彻这一准则,就需要变态者有很高的精神素质,把变态上升到精神追求的境界。于是说,一般的人,是没有资格变态的。
好,话题转回来,就算不做高素质的变态者,想做个KILLER,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最主要原因,因为咱生活在天朝,这个河蟹而又神奇的国度←褒义词//信吗。
每次看到小路上三人成行并排堵路还不自知的悠闲的人会不会想一脚踹飞他们?
每次听到旁边小孩无休止的哭叫或者女人八卦的絮叨的时候会不会想让她们学会安静?
每次路过上班路上的早点摊被丫炸鸡蛋的油烟味道刺激得会不会想让他们就此消失?
其实方法可以很简单——他们死掉就好了。
反正都是不相识的人,死或不死对自身本就毫无影响。
如果是身边人的话反而不可出手,时间下的进一步接触会磨平隔阂——磨不平最次也能把关系磨废了,而且最重要的,警方调查的时候会首先对身边人下手调查。只要是不想被及时发现调查还想继续下去的话,就不该在周遭出手。这么看,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古语还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守则1:与被害者最多一面之缘
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关系然后用死亡来制造关系。
不管是马加爵还是那个灭人一家的东西,对熟人下手都算不上是KILLER,只是一般的杀人犯而已,理由也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得上台面,死了也得被说是他自己小气。而且,从下手那一刻也注定了自己的死路。
守则2:身体素质良好,最少,得比受害者强
不然立场对调就瞎了,把你弄死人还有个正当防卫的理由。
这点也能看出在天朝的不利。禁枪,还不得有管制刀具,正经人家在城市那种的话连个农具都没有,除非对方命中当绝,你说你拿个修脚刀能杀人吗你又不是邓玉娇。
从杀人方式上来看,一枪爆头这种事想做也做不来的。
不过鉴于大部分的KILLER也可以不用枪,所以这个影响还不算很大。
很多连环KILLER之所以变态,是在于手法——虐杀。于是你需要有那膀子力气制住或捆绑住对方,然后不管有没有专业的解剖学知识都好,肆意而为。这都要求个人身体素质要好,折腾到一半没劲儿了,先不说人死没死,你还有没有那个精力离开现场或者处理尸体,这都是问题。更何况再来个晕血晕刀的,手无缚鸡之力的,那还是不做也罢,省得出来现眼。
除此之外同理的还有行动力,野外生存能力等。想人家,杀了人之后还能剥个皮,做个小工艺品纪念一下,咱们这有这手艺的估计也没工夫干这个,混口吃最重要啊。
由此可见,那些连环杀手的个人动手力是多么的优秀。而天朝近年来的应试教育,一个个摘了眼镜恨不得能往树上撞的主儿,肩不担担手不提篮长起来的,别说切个人,就是切块肉都不一定做得到,想完成虐杀简直比为人民服务这句话还好笑。
从这一点来看,天朝河蟹,完胜。
然而除自身条件之外,外部要求也同样重要。
守则3:天时
大规模的血腥杀人事件,一般发生在上世纪或更久之前,不能说现在就没有,只能说有也称不上传奇。
想那时,没有监控器、电子眼,手机电话电脑也都在起步中,只要你是个良好公民没有在局子里留下过案底的,就算是留下指纹也不能被第一时间找到。还可以嚣张的给警方写信嘲弄,寄过去个肺啥的,而不用担心被人追查IP地址。
这些,现在都很难了吧。
只要你没有人欺实马的能力,就别想电子眼会突然故障或者刚好就省略掉了部分内容。
守则4:地利
切肉需要案板,手术得有手术台,杀人再像弄死个虫子一样也得有块操作的地方,就算不用来杀也得用来分不是?
美国那边咱不知道,不好说,不过天朝这边还真是困难了点儿。
不吃不喝数十载才能弄块儿跟鸽子窝似的公寓式住房,就这也就给你70年等过了还得再加钱的。真说跟人家那边似的独门独院一把,再来个地下室唔的,直接洗洗睡吧,这种白日梦做了伤心。
想象一下,尸体备好了,工具备好了,体力充足,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也都能玩的转,刚动手没多久楼下找来了说你不管别人休息太吵,你怎办?尸体搁家放两天味儿起来了,自己忍了隔壁又不干了,你怎办?就这还不算那些“热心肠”就喜欢瞄一眼人家里啥样的邻居。
就算不往家里带,在外面操办,有地儿吗?四处不是人群就是楼盘,好不容易找块地儿也堵了一帮梦想接触自然的人野餐放风遛孩子,再囧点儿的还能遇见对儿野战的。分好了扔外面还好说,真想是带出去分的,难道要跟别人解释说自己冰恋吗?
说来胡耀邦在位时陕西的那个龙案就是占了有地坑人无人关注的优势。
题外说一句有关不用大规模流血的方式,比如说投毒,就算是躲过了杀、分的步骤,这最后逃脱法律制裁的一步还是避无可避的。
守则5:人和
美国的法律很健全啊很健全,人的权益很维护啊很维护,想判个死刑那是很难滴很难滴,最重要的是人还他妈的很注重证据。如果没有关键证据,就算是当事人自己玩命狂喊自己杀人了也没用。在证据上,如果该证据来源不合法,再铁证也不得用,连带着建立于其基础上的也一并不能采用。
反观咱天朝,上面领导一拍桌子,管你三七二十一,扣人搜查,等东西攒齐了补个手续就齐活儿,这还是没遇着躲猫猫、做恶梦、俯卧撑的。想那佘祥林是没死一直关着关了11年,可内蒙还有个倒霉家伙被污判奸杀毙了9年后真凶落网的呢。更别提你这咎由自取的了。
摇头,在我河蟹天朝不被杀——确切说是“被自杀”就高呼佛号吧,杀人还是别想了。
综上所述,天朝之所以不太出变态KILLER是内外因具备的。但是如果就此来称赞社会稳定宜居河蟹的话,那……咱们还是回老毛时代吧,更他妈13的地道。
其实,变态也没什么太大问题,但凡某人的价值观与大众主流不符,就会被称为变态;比如对同志群体,又比如对异装癖、恋童、冰恋等。而且大众主流终归是个虚词,谁也都没有什么具体标准,于是乎拿自己做基准的人很多,把凡是不符合自己看法的人都归为变态。
叹气,只要是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侵犯他人权益,纵是变态又何妨?
不过为了贯彻这一准则,就需要变态者有很高的精神素质,把变态上升到精神追求的境界。于是说,一般的人,是没有资格变态的。
好,话题转回来,就算不做高素质的变态者,想做个KILLER,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最主要原因,因为咱生活在天朝,这个河蟹而又神奇的国度←褒义词//信吗。
每次看到小路上三人成行并排堵路还不自知的悠闲的人会不会想一脚踹飞他们?
每次听到旁边小孩无休止的哭叫或者女人八卦的絮叨的时候会不会想让她们学会安静?
每次路过上班路上的早点摊被丫炸鸡蛋的油烟味道刺激得会不会想让他们就此消失?
其实方法可以很简单——他们死掉就好了。
反正都是不相识的人,死或不死对自身本就毫无影响。
如果是身边人的话反而不可出手,时间下的进一步接触会磨平隔阂——磨不平最次也能把关系磨废了,而且最重要的,警方调查的时候会首先对身边人下手调查。只要是不想被及时发现调查还想继续下去的话,就不该在周遭出手。这么看,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古语还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守则1:与被害者最多一面之缘
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关系然后用死亡来制造关系。
不管是马加爵还是那个灭人一家的东西,对熟人下手都算不上是KILLER,只是一般的杀人犯而已,理由也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得上台面,死了也得被说是他自己小气。而且,从下手那一刻也注定了自己的死路。
守则2:身体素质良好,最少,得比受害者强
不然立场对调就瞎了,把你弄死人还有个正当防卫的理由。
这点也能看出在天朝的不利。禁枪,还不得有管制刀具,正经人家在城市那种的话连个农具都没有,除非对方命中当绝,你说你拿个修脚刀能杀人吗你又不是邓玉娇。
从杀人方式上来看,一枪爆头这种事想做也做不来的。
不过鉴于大部分的KILLER也可以不用枪,所以这个影响还不算很大。
很多连环KILLER之所以变态,是在于手法——虐杀。于是你需要有那膀子力气制住或捆绑住对方,然后不管有没有专业的解剖学知识都好,肆意而为。这都要求个人身体素质要好,折腾到一半没劲儿了,先不说人死没死,你还有没有那个精力离开现场或者处理尸体,这都是问题。更何况再来个晕血晕刀的,手无缚鸡之力的,那还是不做也罢,省得出来现眼。
除此之外同理的还有行动力,野外生存能力等。想人家,杀了人之后还能剥个皮,做个小工艺品纪念一下,咱们这有这手艺的估计也没工夫干这个,混口吃最重要啊。
由此可见,那些连环杀手的个人动手力是多么的优秀。而天朝近年来的应试教育,一个个摘了眼镜恨不得能往树上撞的主儿,肩不担担手不提篮长起来的,别说切个人,就是切块肉都不一定做得到,想完成虐杀简直比为人民服务这句话还好笑。
从这一点来看,天朝河蟹,完胜。
然而除自身条件之外,外部要求也同样重要。
守则3:天时
大规模的血腥杀人事件,一般发生在上世纪或更久之前,不能说现在就没有,只能说有也称不上传奇。
想那时,没有监控器、电子眼,手机电话电脑也都在起步中,只要你是个良好公民没有在局子里留下过案底的,就算是留下指纹也不能被第一时间找到。还可以嚣张的给警方写信嘲弄,寄过去个肺啥的,而不用担心被人追查IP地址。
这些,现在都很难了吧。
只要你没有人欺实马的能力,就别想电子眼会突然故障或者刚好就省略掉了部分内容。
守则4:地利
切肉需要案板,手术得有手术台,杀人再像弄死个虫子一样也得有块操作的地方,就算不用来杀也得用来分不是?
美国那边咱不知道,不好说,不过天朝这边还真是困难了点儿。
不吃不喝数十载才能弄块儿跟鸽子窝似的公寓式住房,就这也就给你70年等过了还得再加钱的。真说跟人家那边似的独门独院一把,再来个地下室唔的,直接洗洗睡吧,这种白日梦做了伤心。
想象一下,尸体备好了,工具备好了,体力充足,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也都能玩的转,刚动手没多久楼下找来了说你不管别人休息太吵,你怎办?尸体搁家放两天味儿起来了,自己忍了隔壁又不干了,你怎办?就这还不算那些“热心肠”就喜欢瞄一眼人家里啥样的邻居。
就算不往家里带,在外面操办,有地儿吗?四处不是人群就是楼盘,好不容易找块地儿也堵了一帮梦想接触自然的人野餐放风遛孩子,再囧点儿的还能遇见对儿野战的。分好了扔外面还好说,真想是带出去分的,难道要跟别人解释说自己冰恋吗?
说来胡耀邦在位时陕西的那个龙案就是占了有地坑人无人关注的优势。
题外说一句有关不用大规模流血的方式,比如说投毒,就算是躲过了杀、分的步骤,这最后逃脱法律制裁的一步还是避无可避的。
守则5:人和
美国的法律很健全啊很健全,人的权益很维护啊很维护,想判个死刑那是很难滴很难滴,最重要的是人还他妈的很注重证据。如果没有关键证据,就算是当事人自己玩命狂喊自己杀人了也没用。在证据上,如果该证据来源不合法,再铁证也不得用,连带着建立于其基础上的也一并不能采用。
反观咱天朝,上面领导一拍桌子,管你三七二十一,扣人搜查,等东西攒齐了补个手续就齐活儿,这还是没遇着躲猫猫、做恶梦、俯卧撑的。想那佘祥林是没死一直关着关了11年,可内蒙还有个倒霉家伙被污判奸杀毙了9年后真凶落网的呢。更别提你这咎由自取的了。
摇头,在我河蟹天朝不被杀——确切说是“被自杀”就高呼佛号吧,杀人还是别想了。
综上所述,天朝之所以不太出变态KILLER是内外因具备的。但是如果就此来称赞社会稳定宜居河蟹的话,那……咱们还是回老毛时代吧,更他妈13的地道。